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你有多成熟,愛就有多完美




你即是我,我即是你;我擁有你,你擁有我;我還是我,你還是你。這幾句戲謔的詩也可以說是鞭辟入裡的真愛之寫照了。而弗洛姆對成熟的愛所下的定義是:所謂成熟的愛,是在保有個人的完整性及個別性條件下的結合。通俗來說,成熟的愛情有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超越了熱戀的狂熱,與現實生活融合的愛情回歸於平穩和持續的可創造性階段。另外,成熟的愛不僅指兩個人相互依靠、相互關愛,更指相互寬容和理解,相知、相惜是最佳境界。

再次,成熟愛情的最關鍵之處在於兩個人共同擁有愛情生活,能夠共同實現彼此的自我價值,並使得愛情雙方的獨立個性能在雙方彼此融合之中得以完善和發展。也就是說,既強調愛情的共性,也允許個人性格的存在和發展,即共性富於個性之中,個性促進共性的形成和完善。共性與個性共同構成美滿的感情生活,才是成熟的愛情。

其實,社會發展愈快,對社會個體綜合素質要求也就愈高,並不是一個人到了適婚年齡就得急急忙忙地去談愛情。如果條件適宜,起碼要對社會、對人生、對自己,以及對對方有了清醒和理智的認識之後才去談婚姻、愛情,這才是比較成熟的考慮。工業化、信息化的社會進步同時也帶來一些對愛情具有巨大衝擊力和誘惑力的附屬物。應該說成熟的愛情會更注重維繫精神,而不是物質。社會生產的協作增強了人們作為一個個體的尊嚴,愛情及婚姻不再是一個人生存及享樂的唯一寄託,同時被每一個人完全佔有。成熟的愛情意味著一個人必須使對方擁有獨立的人格和自由,以求得心靈上的契合。

正如世界上絕對找不到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關於愛情的體驗也是千人千面的,世間的兩性情感是一種彼此之間以心靈溝通為基礎的多界面、多層次的綜合性需要。一對伴侶終日廝守在一起,無論當初愛得多麼浪漫和熱烈,都會漸覺乏味,這是由於某種原因或本性決定的。

一位朋友曾來向我訴說她婚姻中的苦惱。她告訴我當初他倆愛得如痴如醉,心中充滿了對未來的憧憬。新婚燕爾,兩個人的情感還算熾熱。但漸漸地,那種攝人心魄的激情不知怎麼就消逝不見,日子也過得越來平淡。她感到一種巨大的恐慌,她問我這種歸於平淡的生活是否意味著他們之間已經沒有愛情了。

這個問題幾乎是多數墜入愛河的朋友們心中共同的疑惑,他們醉心於愛情,專注於愛情,小心翼翼地呵護愛情,但是有一天他們還是發現,無論怎樣努力也無法挽留住那曾經激活過他們生命的熾熱愛情,一切逐漸變得平淡而溫暾。他們不了解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這種迷惑又轉化為苦惱,又由苦惱轉變為焦灼。有些人恐慌:難道婚姻真是愛情的墳墓,難道無論多麼熱烈相愛的男女也避免不了婚後愛的“降溫”?

實際上,愛情有多種不同的表現形態。人們常常只是認為浪漫愛是愛情,而並不了解還有一種愛情—生活愛。熱戀中的雙方,通常充滿著愛的激情,他們無時無刻不在全身心地渴望思戀著對方,周圍的世界對他們來說無關緊要;他們只想和自己所愛的人分享生命的每一分鐘;他們遠離現實,生活此時對於他們並不是一種客觀實際的存在;他們的愛彷彿是一個充滿美麗誘惑的玫瑰色的夢。這種類型的愛被家庭社會學家稱作“浪漫愛”。浪漫愛是一種源於激情的愛,通常出現在相愛的初始階段。這一時期的愛,常常是非理智,不顧後果的,所謂的“海誓山盟”也往往是在此時許下的。但在感情生活慢慢延伸的過程中,激情往往會逐漸消退。

骨肉相連之情的愛是愛情的內化和深化,這時“浪漫愛”就轉化為平凡卻深厚的“生活愛”。

生活愛是一種成熟的愛,它由相濡以沫、體貼、關心、理解與默契組成,它滿含著恆久的、寬容的、深刻的力量。可謂愛情與現實生活的最佳融合狀態。

對愛情表現形式的單一認同導致了人們理解愛情的誤區,以致於在面對這種愛的轉換—“浪漫愛”至“生活愛”的轉換時,往往會束手無策。人們常常認為愛情是以浪漫為特徵的,一旦激情消逝便說明了愛情的死亡,人們的苦惱、困擾往往也是由此而生的。實際上,“生活愛”雖然不常具有激情特徵,但並不意味著它會充滿了單調和乏味。擁有“生活愛”的人應該時時能感受到溫馨的愛意,感受到“倆人生活勝一人”的美好。

如果戀人不能充分理解這種“愛情形式轉型期”的情感變化,便會受煩惱、多疑、沮喪的情緒所困擾。或許,人們會為了讓感情生活時刻充滿激情,想方設法地做出各種努力,令愛情恢復至“往日的溫度”。但這樣的行為,只會令自己成為過度勉強的人,天長日久,可能這些過度的努力會讓人覺得疲憊不堪,從而“望情卻步”。更糟糕的是,如果一個人不能充分了解伴侶的心意,而把這種勉強強加於伴侶的身上,反而容易導致矛盾的產生,矛盾則源於互不理解。俄國文學巨匠列夫·托爾斯泰曾經說過: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愛情唯有回歸自己才能保有幸福。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平平淡淡、從從容容、真摯而長久的“生活愛”才更接近於成熟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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