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一百步和九十九步



一個朋友要離家去異地的藝術學院進修,我居然替她倍覺離愁。我是離不開家的人,還沒離家就開始想家,真的很佩服她,年過四十,拋夫別女,遠赴他鄉,對藝術的癡狂令人敬仰。可是,隱約又覺得有點不安。為什麼呢?
      
餞行會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語,都是鼓勵、勉勵、激勵,每個人都擦亮了眼睛,看她如看名貴瓷器,怎樣被時光的軟布擦拭得越來越亮,燦爛輝煌。說實話,我也這樣看,我也這樣想。
      
直到有人語重心長,提出人生四原則。那個人說:“做人要分四步走:第一,堅持;第二,堅持,第三,堅持,第四……放棄。千萬千萬,要記得。”
一瞬間豁然開朗,明白自己究竟在不安些什麼。
      
長久以來,我們的思維都進入誤區了,總覺得執著是好的,堅持是好的,百折不撓是最好的,要想達到目的,這是最有力的“捷徑”了:只要執著、堅持、百折不撓,就一定能“1+1=2”,奮鬥和成功之間可以直接畫等號。
      
哪有這回事呢?
      
一次作協會上,結識一位文友,花白的頭髮,皺紋縱橫,看不出多大年歲,反正兒子都快大學畢業了。她告訴我,自己從十幾歲走上文學之路,到現在“發表了十好幾篇文章呢”!而且這好幾十年的工夫,攢了滿滿兩大箱子的手稿,大部分紙頁都發了黃,就等著有一天能夠大名遠揚,以往的這些東西就可以全部拿去發表。
      
一邊說,一邊拿出厚厚一摞文章讓我看:​​文筆嫩,主題老,用寫報告的手法寫小說,用歌頌太陽的口吻寫散文,居然像這樣寫啊寫的寫了一輩子,這可怎麼得了。
      
她一邊端詳我的臉色,一邊問:“行不行?好不好?”
      
我支支吾吾說:“還,還不錯。”
      
她受了鼓勵,說:“謝謝你!我會一直堅持下去的!”
      
我嚇一跳,條件反射地叫:“別!”
     
“為什麼?”
     
 看著她探詢的目光,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她的精神我很敬佩,可是,她的做法卻是錯。愛一個人,愛一件事,愛一個事業,愛到全情投入,那敢情好,可是一定要有一絲絲的理智用來衡量值不值得。文學是高尚的,這不錯,文學是神聖的,這也不錯,可是,文學也很涼薄,為她獻身,她還得考量一下,你有沒有這個底氣和這個本事呢?雖說“將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畢竟不是隨便哪個凡人都能出將入相的。所以,不要盲目獻身啊。
     
 她生氣了:“老公也小看我,孩子也小看我,大家都小看我,連你也小看我!你怎麼就知道我得不了諾貝爾文學獎!”
      
我噎住了。
      
很多時候,我們的人生就毀在了過分的執著。所謂“百折不撓”,那是有前提的。不用說,方向錯誤一定會南轅北轍,可是就算方向正確又怎樣?一路沖著頂峰狂奔而去,能不能攀上頂峰不說,那份不肯左右枉顧的勁,會屏蔽掉沿途多少大好風光?
      
其實,從內心深處來講,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會大略估量得出自己和頂峰之間的距離。可是有時候明知差得很多,仍會受所謂“百折不撓”的蠱惑,拼命往前跑跑跑,心裡想著就算到不了頂,也是挺悲壯的,為了這份悲壯,累死也值得。
      
真值得嗎?還是在害怕?怕中途放棄會被人笑;怕半路轉身自己會悔,怕來怕去,如騎瘋虎,下不來了。整個堅持的過程,其實就是在拔河,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生命像條繩,被抻著、拉著、扯著、拽著,然後“嘎嘣”一聲,斷了……
      
做人總要明智些,適當地示弱、認輸、放棄,並沒有什麼不好。“堅持”這回事,做到九十九分就可以了,留下一分力氣好轉身;“執著”這張試卷,答滿九十九分也就足夠了,留下一分,好回頭。為什麼非得要百折不撓?九十九折之後,爬起來,拍拍土,步向另一個方向,既尊重了生命,又善待了生活。
      
這,大概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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